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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胡四一副部长在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作者: 浏览:   日期:2013-07-11

同志们:

  今天,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在京组织召开“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座谈会”,邀请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检测机构、生产企业以及技术专家一起,共商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大计,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长期以来,水利部十分重视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发现一些问题。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进一步交流经验,统一思想,加快步伐,落实措施,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的质量工作,切实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关心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机遇,不断提高对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安全工作,提出“要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胡锦涛总书记批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水利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已经达到3.67亿亩,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30年前的0.35提高到现在的0.48;解决了1.5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等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对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如何从源头上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工程建设环节,事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发挥,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内外实践表明:建立产品认证制度,是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推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措施。

  (一)开展产品认证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越来越高。水利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以《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等为主体的行政法规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及监督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是以水利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这三项任务。产品认证是实施标准的一种措施,政府在产品认证中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规则、引导推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具体事务则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完成。政府经过职能转变,通过采信认证结果,既把政府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增强了政府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力。

  (二)开展产品认证是确保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质量与安全的迫切需要

  当前,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整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以工程用量最多的产品──塑料输水管材为例,近年来的抽查结果显示,塑料输水管材合格率基本维持在60%左右,部分地区甚至还达不到这个水平;已出现由于使用劣质PE管材致使饮水工程发生大面积漏水事故的情况,安全隐患凸显。大力推进产品认证制度,有效地贯彻水利技术标准,必将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供应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规范行业发展。

  (三)开展产品认证是保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环节

  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统一了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等市场评价的原则和标准,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护了守法企业的利益。“国家节水”认证标志作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证明标记,有利于规范产品市场、引导消费,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开展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有利于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农村饮水安全。

  我们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好难得的发展机遇,全面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稳步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建章立制,组建队伍,不断拓展水利产品认证工作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水利部、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培育下,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从无到有,稳步发展。早在2003年,我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以节水灌溉产品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水利产品认证工作。2007年水利部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材料设备认证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政府采信产品认证结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等一批技术标准为认证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我们还确定了以“国家节水标志”为主图案的节水产品认证标志;有关认证规划、实施规则逐步完善。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两批《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涉及到工业用水、城镇生活(服务业)和农业及农村用水等领域的62大类产品。在国家认监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部依托灌排中心、水科院和综合事业局,推动组建了“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为水利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因地制宜,完善政策,大力推动水利产品认证工作

  广东、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新疆自治区、甘肃、吉林、新疆建设兵团等10个省(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响应我部的政策引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做好有关制度的延伸和细化工作。在推动认证工作、采信认证结果以及逐步建立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浙江水利厅提出3年内,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产品通过认证备案比例达到90%以上,认证备案将作为产品采购的必备条件,各地农村水利产品认证与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立项安排的重要依据。新疆水利厅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