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浏览: 日期:2013-05-16
在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
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胡四一
2009年12月3日
同志们:
今天,中国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技术协会在京组织召开“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座谈会”,邀请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认证检测机构、生产企业以及技术专家一起,共商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大计,十分及时,也非常必要。长期以来,水利部十分重视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质量管理工作,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发现一些问题。希望通过这次座谈会,进一步交流经验,统一思想,加快步伐,落实措施,抓好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的质量工作,切实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此,我代表水利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长期关心支持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把握机遇,不断提高对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重要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安全工作,提出“要把推广节水灌溉作为一项革命性措施来抓”,胡锦涛总书记批示:“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水利部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作为民生水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国节水灌溉面积已经达到3.67亿亩,全国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从30年前的0.35提高到现在的0.48;解决了1.53亿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五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等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对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如何从源头上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工程建设环节,事关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的发挥,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内外实践表明:建立产品认证制度,是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是推动相关领域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重要措施。
(一)开展产品认证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已经步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阶段,对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要求越来越高。水利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以《水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等为主体的行政法规体系,包括立法、执法及监督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是以水利技术标准为主体的技术法规体系,包括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这三项任务。产品认证是实施标准的一种措施,政府在产品认证中的主要工作是制定规则、引导推动、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具体事务则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来完成。政府经过职能转变,通过采信认证结果,既把政府从具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又增强了政府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力。
(二)开展产品认证是确保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质量与安全的迫切需要
当前,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整体质量状况不容乐观。以工程用量最多的产品──塑料输水管材为例,近年来的抽查结果显示,塑料输水管材合格率基本维持在60%左右,部分地区甚至还达不到这个水平;已出现由于使用劣质PE管材致使饮水工程发生大面积漏水事故的情况,安全隐患凸显。大力推进产品认证制度,有效地贯彻水利技术标准,必将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所需材料设备供应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规范行业发展。
(三)开展产品认证是保障产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环节
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统一了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产品质量安全、健康卫生、环境保护等市场评价的原则和标准,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形象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保护了守法企业的利益。“国家节水”认证标志作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证明标记,有利于规范产品市场、引导消费,有利于推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开展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产品认证,有利于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利于农村饮水安全。
我们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部党组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节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准确把握好难得的发展机遇,全面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业节水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稳步推进,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建章立制,组建队伍,不断拓展水利产品认证工作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认监委、水利部、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和培育下,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认证从无到有,稳步发展。早在2003年,我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利认证认可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以节水灌溉产品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水利产品认证工作。2007年水利部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对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材料设备认证工作提出了要求,为政府采信产品认证结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等一批技术标准为认证工作提供了技术依据。我们还确定了以“国家节水标志”为主图案的节水产品认证标志;有关认证规划、实施规则逐步完善。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两批《实施节水认证的产品目录》,产品涉及到工业用水、城镇生活(服务业)和农业及农村用水等领域的62大类产品。在国家认监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部依托灌排中心、水科院和综合事业局,推动组建了“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有限公司”和“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为水利产品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
(二)因地制宜,完善政策,大力推动水利产品认证工作
广东、浙江、湖南、湖北、河南、山西、新疆自治区、甘肃、吉林、新疆建设兵团等10个省(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响应我部的政策引导,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做好有关制度的延伸和细化工作。在推动认证工作、采信认证结果以及逐步建立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浙江水利厅提出3年内,用于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产品通过认证备案比例达到90%以上,认证备案将作为产品采购的必备条件,各地农村水利产品认证与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水利科技推广项目立项安排的重要依据。新疆水利厅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于通过认证的企业实行加分处理。广东水利厅要求生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管件的厂家必须通过认证并获得相应的产品认证证书。
(三)严格评定,有效监管,保障认证市场健康发展
目前,水利行业两家认证机构已经对109家生产企业开展了认证,核发有效认证证书562张。认证产品涉及塑料给水管材,农业节水灌溉产品、水处理设备等多类产品。这些企业通过认证获得了工程设备投标的优先采用资格,成为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可靠产品供应商。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国家认监委,增强了对认证机构指导的力度。从产品实际使用的反馈情况看,通过认证的产品,在多次国家质量监督抽查中无一出现质量问题。
尽管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安全产品认证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从科学发展的角度看,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的制度体系还有待完善,认证工作在区域和深度上仍存在发展不均衡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产品认证工作的推动力度,不断完善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管理制度。
三、全力以赴,确保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落到实处
农业节水和农村供水安全产品认证是一项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基础性工作,部有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认证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认识,加大采信力度
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的安全和质量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认证是政府强化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通过产品认证,保障和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是当前形势下政府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是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深度延伸。
各省(市、自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进一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推动产品认证工作。应在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办法中,增加产品认证要求,确保节水型社会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质量。对凡属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资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域、节水灌溉、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泵站改造等工程项目,在招投标及材料设备采购过程中要优先选用通过认证的产品;对通过产品认证的投标企业和单位,在评标中采取加分等奖励措施。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业主,要关注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信息公告,及时掌握产品供应商的资质资格情况,把好产品质量关,做好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研究,健全规章制度
进一步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加强对国际国内认证认可发展动态的跟踪,加强中外认证现状和发展趋势比较的研究,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发展战略研究,进一步完善水利产品认证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实施步骤等。
制定发布《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委在有关税收、补贴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细化完善政府采信认证产品的政策措施。研究发布《产品认证目录》,选择用量大、标准成熟、节水效果明显的产品作为认证重点;实现目录的常态化,保证定期、及时更新。及时修订《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和《节水产品认证技术规范》等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强化产品认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为开展认证和检测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水利部国科司、农水司、水资源司等司局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加强对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适时组织对产品认证机构和认证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对于运作不规范的认证机构,水利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三)明确要求,提高认证有效性
认证机构的依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证认可工作,在人力、技术资源、办公条件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证认证机构规范、高效运行,提高市场竞争力。
认证机构应当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完善机构内部规章制度与质量体系文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建立由专业队伍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本着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态度,认真完成认证工作,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提高产品认证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产品认证检测机构要相互配合,提高检测服务质量。加强实验室规章制度建设与检测人员培训,特别是要把握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点;对产品认证所依据标准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研究开发检测方法和检测工具;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和充实一批必须的检测设备与设施,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相关企业要把认证认可工作作为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全面推进。不断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过程管理,为确保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工程质量提供支撑。
同志们,我们肩负着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推动农业节水的历史重任,每一项工作都务必扎扎实实做好。我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一定会打开新局面,农业节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事业一定能够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谢谢大家!